
关于责令宁夏丝路通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限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一、行政相对人信息
1. 名称:宁夏丝路通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 代码:91110102399299605A
3.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B座1810
二、行政决定机关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依据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四、行政决定内容
要求宁夏丝路通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前往西城管理部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共计11520元。若逾期未补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行政决定日期
,KAIYUN2025年11月18日
六、救济途径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